10月1日起開放部分病房探病 | 2021-10-01 |
臺北榮總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規定,自110年10月1日起,開放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精神科病房、兒童病房等每日可探病1次,探病時段為每日下午3時至4時,每名病人每時段至多2名訪客。 病人親友或訪客到院探病前,需先至本院網站申請,完整填寫資料,另為維護住院病人及醫護人員等安全,請遵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進入醫院時主動出具以下其一有效證明予工作人員檢視: 1. 三日內於醫療院所執行之抗原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如:紙本檢驗報告、或手機出示健保署健康存摺之COVID-19病毒檢測結果。若三日內曾於本院做檢驗者,則無須出具證明。鑒於本院難以審認居家快篩採檢時間、方法及來源等,恕不接受民眾自行採檢之陰性證明。 2. 探病當日已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滿14天以上者,請出示接種證明文件,如黃色接種卡、手機出示健保署健康存摺之COVID-19疫苗接種結果。 3. 三個月內確診已解除隔離者,請出具「法定傳染病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 如住院病人為癌症、身心障礙、病況危急或因實施手術、侵入性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基於法規需要家屬簽署同意書或文件、或急診等特殊單位有病情說明需要、或其他因病患病情惡化或醫療處置需要,請逕洽病房護理站,俟取得「醫療授權碼」,依循本院相關管理規定申請探病! 臺北榮總誠摯呼籲,疫情期間請民眾儘量避免不必要的探病,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民眾如確有探病之需又未能出具上述任一有效證明,本院急診室提供有「自費抗原快篩」服務,每次新台幣1,000元,從採檢至結果判讀約40分鐘,敬請民眾衡酌參用。 (探病申請網址:https://m.vghtpe.gov.tw:8443/MobileWeb/ncov/tocc7. do)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