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衛生福利部為因應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疫情統一展延身心障礙證明事宜2020-04-21
        為減少身障者出入醫療機構等高風險場域,如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效期於109年4月1日至8月31日(含)屆滿須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其期限統一延長至109年10月31日前完成身心障礙鑑定作業.